【公示公告】關于平羅縣黑龍溝河湖水域岸線劃界確權復核調整的公告
為深入貫徹落實《自治區(qū)黨委辦公廳自治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<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和《自治區(qū)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通知》文件精神,平羅縣水務局會同自然資源局、寶豐鎮(zhèn)對平羅縣河湖長制名錄中黑龍溝管理范圍劃定成果進行了復核調整,并通過了各方審核認定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依據(jù)法律法規(guī)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
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
3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
4.《堤防工程設計規(guī)范》
二、劃定原則
根據(jù)平羅縣黑龍溝實際情況,在原范圍內合理確定護堤的寬度、走向,按照有關技術規(guī)范和水文資料核定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水位,沒有水文資料或相關規(guī)劃的,根據(jù)工作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(guī)的基礎上按照“管用、務實”的原則因地制宜確定范圍。
1.有堤防的河湖,其管理范圍為兩岸之間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、行洪區(qū)和堤防及護堤地。
2.有堤防河湖護堤的寬度,依據(jù)《堤防工程設計規(guī)范》,按照堤防工程級別確定,1級堤防30~20米,2、3級堤防20~10米,4、5級堤防10~5米。
3.根據(jù)相關的法律和法規(guī),平羅縣河、湖、溝參照相關條例,本次溝道管理范圍以溝道開口內沿向外5米確定管理線。
三、黑龍溝河道管理范圍線復核調整處統(tǒng)計表
序號 | 所在地 | ?性質 | ??????????概略位置 | ??調整原因 | 備注 | ||
??位置說明 | 經度 | ???緯度 | |||||
?1 | 平羅縣 | ?調整 | 吳家灣村四隊 | 106°42′34.36017″ | 39°2′38.64820″ | 原黑龍溝劃界有誤 | |
?2 | 平羅縣 | ?調整 | 興勝村廟寶公路橋 | 106°42′52.06436″ | 39°4′15.56017″ | 原黑龍溝劃界有誤 |
四、相關要求
禁止任何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擅自在河、湖、溝、渠的管理范圍內從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設或者經營活動,違者依法從嚴查處。
1.劃定的河道管理范圍內土地權屬不變。
2.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專業(yè)性強,技術工作由縣水務局負責,會同縣自然資源局、寶豐鎮(zhèn)對溝道實地復核和審核,保障管理范圍劃定正確。
3.本次河湖水域劃界確權有關事項或問題,可向平羅縣水務局咨詢。
聯(lián)系方式:平羅縣水務局0952-6012197
特此公告。
平羅縣人民政府
2024年1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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